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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之放走到手羔羊,我塔麻真是个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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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之放走到手羔羊,我塔麻真是个好人啊

13日,晴,天气不错,温度在这个冬天算是暖和的咯。听说过几天这个城市会下雪。恩,今年这个城市的雪真多。
雪,总会让人感到寒冷中的温馨吧。
昨天,约了那个女孩和我庆生,她竟然送我一对穿着78军装的娃娃,一个26岁的姑娘,总是可爱的像16岁。哎,这样性格的女生,真是不忍下手啊。
我记得衣服内侧里有套套的,其实是为了那天那个长得像韩国金妍儿的女生准备的,后来撞了车,没了心思。都忘记了,一直还留在口袋。自己都忘记了。
吃饭,散步,回她家,切蛋糕,许愿,坐在她的床上聊天。
她的心智真的不够成熟。不过心底还算不错,竟然愤慨这个世界的黑暗,她是学法律的,竟然因为感觉律所黑暗而不愿待在这个行业。真是天真的可爱,可笑。
我就更无法下手了。
各位,如果真的只是解决一下生理问题,还是找个成熟的女子吧,她不介意,你不吃亏,皆大欢喜。
她好像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她曾经告诉我,见面第三次再做爱是最好的时机,问她为什么,竟然回答是生活大爆炸里说的,乖乖个东东。这次,就是我们第三次见面。
我没打算占有她。这种心情恐怕看官们很难理解。一个腿长,肌肤雪白,媚眼横生的女人躺在你身边,你竟然没有任何的欲望,至少心里没有。其实,这种状况很多。尽管我只玩过一次小姐(而且是很糟糕的性爱),但我接触小姐的机会有不少。全国顶尖的夜总会,去过的也有七八,不管是偎在你身上嗲嗲的,还是直接就拿胸来袭击你,都和这次一样,没有什么感觉。我曾经因为不显各色,带着小姐回酒店,然后告诉她你可以走了,她用很奇怪的眼神盯着我,仿佛我是个同性恋。
又跑题咯。
程序还是要走的,我扒下她的裤子,雪白的长腿的确性感。可惜没有胸器啊,可惜。让子弹飞里的赵铭,那个晃晃。哎,在另一个城市玩的女人就很多有这个本钱。
还是把坚硬的鸡巴顶在她的阴门上,然后直接撤下。总要走走过场,不要让她以为我是同性恋。
女人动了情,会比男人还要需要,我想是这样的。她会主动的握着我的老弟,会在我耳边低低的说,我们做爱吧。
我摸了一下内侧兜,很诡异的事情,我的套套竟然不见了。昨天,正确的说,前天,我去和那个女人约会的时候,我明明塞进我的内侧兜。
太诡异咯。
正好我有了借口,我没带套套。我不能让你有麻烦。
尽管她有些不情愿,但是,她总不能强奸我吧。
最后,我们什么都没发生。
哎,姑娘,你真是遇到了塔麻的一个好人咯。

[ 本帖最后由 chenchen11 于 2011-1-14 00: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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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人不错啊,不过这个机会太可惜了。哪怕口一个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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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文笔不错,不过我不是很喜欢看这样的小说。用颓废的笔端来表述自己内心的纯洁,大家都是水,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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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有时就是鬼使神差的,明明在的东西关键时刻就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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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文笔真是相当出色,勾女的本事估计也差不了,兄弟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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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文笔,哗众取宠。
人还是坦诚一下,同意3楼观点。
人,毕竟不应该在婊子与牌坊之间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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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写得充满诗情画意啊,唯美的文字,值得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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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呢,你这样不做比做更伤害她,你不做她还会觉得你嫌她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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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是干什么的啊,一天到晚这么多的艳遇,真是令人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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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的机会却放弃了,其实应该上的,时机已经很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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