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迟来的正义】
199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一毛纺厂家属区的公厕内,一名女子被强奸杀害。一名叫呼格吉勒图的18岁青年被认定为此案的凶犯,随后被枪决。9年后,另一名叫赵志红的人主动坦白凶案是其所为。但此后,时任新城区公安局副局长、呼格吉勒图案的主要“侦破”领导人冯志明,并没有得到任何处理。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报道详情: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并向申诉人、辩护人、检察机关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15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当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平带队来到呼格吉勒图父母家中宣布这一消息时,案件申诉人呼格吉勒图父亲李三仁如释重负,长长舒了一口气。
当日上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在呼格吉勒图父母一间狭窄的居室中,面对其父母及从全国各地赶来的记者宣布再审判决主要内容:一、撤销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我真诚的向您道歉,对不起”。当日上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在宣布呼格吉勒图再审判决无罪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平向呼格吉勒图父母表示了歉意。当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还为呼格吉勒图父母送来三万元慰问金,并承诺会解决后续的国家赔偿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当日上午10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生晨就此表示,呼格吉勒图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理阶段均曾供述,采取了卡脖子、捂嘴等暴力方式强行猥亵被害人,但又有翻供的情形,口供并不稳定。而且供述中关于被害人的衣着、身高、发型、口音等内容与尸体检验报告、证人证言之间有诸多不吻合。本院认为,原判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的检察意见予以采纳。对申诉人的请求予以支持。
终于宣告无罪了,愿逝者安息……正义从不会让罪恶长久掩埋,审判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正义虽得到了伸张,但失去了一个青春的生命。对死者的父母及家人是致命的打击,精神创伤无法弥补。下一步要做的就是要追究错案相关人员的责任,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