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12 12:50   全显示 1楼
论坛是论坛,论坛有规定,
而个人习惯是个人习惯,正确的标点符号不会因为谁的习惯和哪种文化而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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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12 16:21   全显示 2楼

回复 20楼 的帖子

”所谓的符号灌水,是在字符没有达到论坛回复最底要求的10个的时候,使用符号使回复达到最底的10个字符要求“

这是你自己对论坛符号灌水下的定义吧?
咱中国只有简体字和繁体字,那火星文,还真就火星里冒出来的,没什么资格拿来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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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12 16:32   全显示 3楼

回复 24楼 的帖子

1.“禁止符号灌水,这种情况最常和第二条一起出现”,我不是咬文嚼字,但还是希望你来回阅读3遍以上,还不懂,读个10遍8遍,还不懂,我无话可说。

2.这3页回复里版主有多少会员有几个你大可数数大可看看,别有点情况就拿官这个字儿来说事,更别把趋炎附势4个大字随便扣我脑袋上,懂点儿成语是好事,但别瞎用,

3.你噼里啪啦写那么多,看完你写的最后一个字,总算明白你连基本的正确标点如省略号不属于符号灌水这一点压根就不明白,也就可以理解你为啥这么义愤填膺了,不懂版规装懂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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