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8楼,我也有这个想法,希望有人去把主审法官给杀掉,然后立即去自首,
于是——“虽然什么什么,但是什么什么。。。”呵呵,那么也就不会被判死刑了。
再换言之,对于这个李昌奎,我们也不用再去审判什么了,
也找个人把他杀掉,然后也学他的样子,去自首,
当然,还会是“虽然什么什么,但是什么什么”的判决结果,
自然也不用判死刑,
皆大欢喜!以后中国就是没有死刑的国家了。
另外再说,虽然外国很多国家是没有死刑的,但是,绝不能说外国的刑罚不重。
国内的刑罚,死缓可以改无期,无期又能改有期,长期还能改短期。。。
结果那些犯罪分子就很快出来,继续危害社会。
而国外,就算杀人后没有死刑判决,但是,判你个七八十年甚至一百多年的刑,
让你连出监狱的机会都没有,看你还敢不敢。所以,不能拿外国没有死刑来说事。
如果真的想和外国接轨,尽量少判死刑的话,那么,针对这个案子,
判他个100年不允许出狱,不允许假释,天天做苦役赎罪,我是没意见的,
就怕判了死缓以后,没几年就出狱了,这样对死者家属太不公平了。